教学改革

一、项目化实践教学改革立项依据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是落实“立德树人”要求的基本环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体现。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浙江省委、省政府将出台《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着力创新教学方式和评价手段,并建议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划出1个学分,与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课学分结合,纳入教学计划。

同时,为推进高校创新课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教学创新迅速推进。各高职院校也都在积极践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的指示精神,项目化教改成为当下教育界较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项目化教学作为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既是一种课程模式,又是一种教学方法。项目既可以是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有形产品,也可以是生产一件抽象的、但同样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无形产品,即精神产品。诸如一次个案访谈,一次社会调查,一次参观考察,或者一次专题研讨,一场观点辩论,一次主题演讲,一次角色扮演,一次微型党课,再或一次读书交流,一次影视评析,一次微型电影等,形式完全可以多样化。项目化教学改革它已成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大趋势和新亮点。

我们认为,在我国高职教育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兴趣和积极性,改善思政课教学效果,需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整体性原则、注重统筹力度,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要求,确立“大思政”视角,对思政课整体教学思路及教学模式进行反思,探索实施项目化的教学模式。

“大思政”即打造“以学生为本,以课堂为主阵地,以指导学生行为养成的各个平台为分渠道,由思政课专职教学人员,学生管理,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相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全员育人”的平台。它既包括了对以往思政教育方法优良传统的继承,又能紧密联系时代要求,紧跟时代步伐。其“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学科涉及广,不仅涉及政治理论知识,还涉及法律、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门学科,是一个综合型的学科。其二,教学主体广泛,既有思政课一线教师,也有宣传教育、学生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其三,覆盖面大,形式多样。思政课教学不仅局限于课堂教学这一模式,还涉及到学生党团活动、第二课堂、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学生社团等多种形式。

目前,除专业课在积极推广项目化教学等独具职教特色的教学模式外,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在教学改革中陆续试水项目化教学模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思政课核心课程之一,是高职阶段开设的第一门思政课,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也是与大学生学习生活结合最紧密、实践性最强的一门课程,课程既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也有突出的理论性、知识性,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与实践性。艺术类高职院校是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高等应用型文化艺术专门人才的基地,担负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艺,为国家社会输送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的重任。经过多年努力,艺术类高职《基础》课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也有可喜的成果,但绝不固步自封,尤其是在学院全面实行学分制之际,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常改常新,加强《基础》课程的实践环节,进一步提高《基础》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有效地发挥了其在培育艺术类高职生综合职业能力等方面的奠基性价值和功用,使其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大思政”视角下的项目化教学改革意义非凡。

 

二、项目化实践教学改革目标

    其一,突出实践环节,以项目任务来训练能力,通过亲身参与项目,让学生“做、学、行”一体化,改变原来被动接收的传统模式,突出职业院校《基础》课的职业性、养成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等特点,使课堂活起来,头脑动起来,学生忙起来;

其二,采取艺术类小组合作研究性学习方式,围绕教学重点、社会热点、理论难点、思想疑点以及艺术特点,设计出体现艺术特色的项目,形成教学品牌项目;

其三,激发艺术类学生的创新积极性,学生自己思考、亲自动手、亲身体验、切实感悟,最终掌握所学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其四,各方协同一体,形成合力,在教学团队、教学内容特别是实现教学评价时,凸显全员育人、思想引领、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艺术类教改特质。